【拳头】上苍保佑吃完饭的人民和个人上网备案Beta
update#门户网站的集体沉默让人感觉到寒战。在网易和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几乎找不到关于这方面的消息。看来这个围墙做得还真不错。
在读keso的《三言二拍:谢天谢地,我不是重庆市民》之后,跟一些朋友说“个人备案”的事,结果,使我想到一首歌和一个词:张楚的《上苍保佑吃完了饭的人民》和Beta.张楚在嘶嚎,上苍保佑吃完饭的人民。升官的升官,离婚的离婚。在我转发网址:http://www.cq.gov.cn/zwgk/gfxwj/dengji/20060706142.HTM的时候,许多人都笑一下,哈哈,这是什么?病毒?然后我赶紧声明,不是,不是,是一政府文件。看来被流氓和病毒搞得神经质的人已经普及了。看完后,有人说,我只关心空气和水以及自己的那碗饭。阿门,上帝肯定会给你饭吃的。“老师说,做个快乐幸福的懒人”。好幸福、好快乐啊。我忍不住恶毒的用调侃式思维想了一下。猪圈里的猪是不是吃饱睡好的?那些猪懒得很?阿门,我们的老师尽教些安于现状的玩意,说两句莫名的话就像是真理似的。犬儒。原谅我这样说。
扯远了。我们正是在这些关于幸福、快乐的道理骗着长大的。眼不见、耳不闻——心不烦。这又使我恶毒的想到,猪也是对外面的世界和旁边的猪死活充耳不闻的啊,最后大家都逃不了。是的,许多纯洁的人都对所谓政治不感兴趣,对政府不感兴趣,钻进自己的蜗牛壳里独自爬行,爬向幸福和快乐.这真使人无可厚非,他们备案干我何事,google挂了干我何事,某某被抓了干我何事?自由是什么?我只管谈情说爱,管你们的。这又使我看到和菜头的文章来。说不准那天真如和菜头所说,在家中行房也需备案!要不小样的你今天休想进房……
当世事发展到足够的荒谬——荒谬到成为某项法规的时候,吃完了饭的人民用下一顿饭来搪塞自己的嘴巴。至于没吃饭的人民则赶着去吃饭。剩余吃饱了撑的人都干嘛去了?打麻将自摸去了。
好了,我们开始Beta吧。这个单词我没查原意是什么意思。但上网这些时日里见多了,意思就是测试版。就像教育产业化这样伟大的改革一样,也是事先在某地beta的。这一回,恭喜我们的西部明星城市的重庆市民,你们获得了上网备案的beta权。别急,Build(正式版)将在不久退出,到时候全国上下,山河一片“备案”景象,好不壮观。那时候起,咱上网啥都不说,先来一句问候,今天你备案了吗?
在我庆幸自己不是光荣的重庆市民的时候,我总是想到beta来。某年某月,出来个Build版的,我等将大宴三天,礼炮十巡当作庆祝。
update:http://22water.blogbus.com/logs/2006/07/2787023.html
百姓的房事是否也该备案登记
2006-07-09 00:33:00 来源:红网
在自己家里上网也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昨日获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拒不执行者,轻则将被警方警告,重则将被停机半年。据专家介绍,此前因为上网用户的IP地址不固定、警方对具体用户的资料掌握不全等,给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实施备案后,警方对每台上网电脑及其主人的资料将一清二楚,网络犯罪一旦发生,警方可顺藤摸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武汉晨报》7月8日)
乍一看,专家的介绍似乎很有道理,但是在一个法治社会中,这不是充足而又正当的理由。
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是,对于私权而言,法无禁止即为许可;对于公权而言,法无许可即为禁止。公民在自己家里上网,这是不被法律禁止的行为,什么时候上网,以什么方式上网,都是公民的自由,公安机关无权干涉。如果不经过备案登记就不能上网,那就限制了公民的自由,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公安机关管理社会治安的权力,从根本上说来自于公民的授予。网络管理的出发点应该定位于保障公民的权利,而不是让权利为权力服务。在没有经过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警方有什么权力掌握每台上网电脑及其主人的资料呢?难道在警察眼中,每位网民都是潜在的犯罪分子?
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制定类似规定的常见理由,但打击犯罪虽是警方的职责,却不能说是公民个人的义务。重庆警方的规定,实际上是以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由,强迫公民接受法律规定之外的义务。如果这样的理由能够成立,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显得非常荒谬和恐怖。比如说,为了打击盗窃罪,公民到商场购物前必须向公安机关备案登记,这样一旦发生盗窃案件,警方就可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再极端点说,百姓的房事是不是也该先向公安备案登记,让警方掌握相关“资料”,这样一旦发生性犯罪就可以顺藤摸瓜。
上网先要备案的规定引起了网民几乎一边倒的反对。我想,网民的反对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来自于潜意识中的恐惧。众所周知,我们的社会很多个人权利还未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权力的运作远不够规范透明。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规定不是监督和约束政府的权力,而是限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只能加深民众对权力的畏惧,对自身权利的担心。谁愿意生活在《1984》中描绘的社会呢?
重庆警方的规定,折射出典型的“权力本位”思想,与法治社会要求的“权利本位”背道而驰。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应该时刻牢记,只能让权力为权利服务,而不是相反。
稿源:红网
作者:莫林浩
编辑: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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